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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必须立即遵守更严格的欧盟环境法规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欧盟委员会命令荷兰今年就减少施肥量,并将更大范围的地表水认定为硝酸盐污染水体。

农业自然发展部长皮特·阿德马去年底曾告知下议院,他将把2023年视为过渡年,但布鲁塞尔已对荷兰进行警告,要求其遵守欧盟规则。

这涉及两个独立环境问题的后果:新的欧洲绿色新政和“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战略,以及水质框架指令的收紧。该新的共同农业政策(GLB)刚于去年底确定,导致荷兰农民长期不得不等待到底什么允许什么不允许。

此外,布鲁塞尔去年已通知荷兰,不再允许使用硝酸盐征税(即因施肥导致水体污染)方面的例外规定(豁免)。例如,从今以后,荷兰禁止在沟渠和水道边缘施肥。

荷兰必须今年就减少硝酸盐污染,而非明年才开始。这主要传递出荷兰应更加优先改善水质的信号。布鲁塞尔认为荷兰对规则的解释过于宽松。阿德马称这是一次“评估失误”。

该指令主要针对诺德荷兰北区水务管理区、戴尔弗兰水务管理区及布拉班特三角洲水务管理区的草地和水域。由此,荷兰42%的农业用地被划定为污染区域。

阿德马部长曾向肥料法专家委员会(CDM)寻求关于该指令的建议。他选择以水务管理区为单位划定,因为目前尚无法以更小的尺度划定水体边界。

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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