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几十艘船上进行的试验期显示,丹麦渔民不再把不合格的渔获倒回海里,而是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带回岸上。且这些渔获的重量必须计入允许的最大捕捞配额中,因此必须在鱼市场称重。
为了防止混杂渔获被丢弃,前任丹麦渔业部长拉斯穆斯·普雷恩(S党)引入了要求摄像头记录渔船分拣台的规定。根据渔业署发布的数据,这一措施已显示成效。
自从对65艘丹麦渔船进行监控以来,记录在案并带回岸上的鳕鱼混杂渔获增加了九倍,而笛鲷的混杂渔获增幅甚至达到6300%,丹麦一家报纸报道。
丹麦自然保护组织对政府现在取消摄像头强制令表示非常批评,称这些巨大差异值得注意。
“我不想建立额外的监管社会,而是希望放宽渔业限制。渔民通过保持摄像头获得了好处,”部长延森对丹麦报纸Politiken表示。
丹麦渔业协会主席称,一些渔民已经习惯了船上工作区内的摄像头。
欧盟目前正制定一项关于对大型渔船(长度超过18米)强制安装摄像监控的法规草案。该提案已通过欧洲议会,但尚待最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