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DE NEWS

欧盟简化季节工的工作和居留手续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对于从非欧盟国家雇佣季节工,将推出一项涵盖工作许可和临时居留权的联合申请。通过这种联合申请,必须事先明确谁负责为被雇佣工人提供住宿。针对来自欧盟国家的季节工,则适用不同的规定。

在非欧盟工人在欧洲开始工作之前,必须明确谁是雇主,即使是通过人力派遣公司或分包商工作的,也要明确雇主身份。同时,工资和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清楚明了。欧洲议会和27个欧盟成员国的谈判代表在布鲁塞尔就此达成一致。

对于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工人,不再仅仅是获得在某一欧盟国家完成一项工作的许可。在短期工作结束后,在其居留许可剩余期限内,他们还可以进行其他(季节性)工作,但前提是必须事先再次确定雇主和住宿提供者的责任。

此外,他们还可以从所在欧盟国家申请临时许可,在其他欧盟国家从事季节性工作,前提是该工作符合其居留许可的期限。这些工作通常涉及农业和园艺、运输及肉类加工等季节性劳动。

参与新规谈判的荷兰欧洲议会议员阿格尼斯·容格里乌斯(社会民主工党)指出,外国劳工经常被以假借名义招来荷兰。“来自第三国的劳工应明确享有与欧盟工人相同的权利。”容格里乌斯借此法律修订机会加强了欧盟以外国家工人的权益保障。

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劳工不必强制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住宿内。“在荷兰,雇主常常从劳工的最低工资中扣除多达四分之一作为住宿费用——而且住宿条件往往极其恶劣。”

成员国还必须加强对平等权利落实情况的监督,包括开展检查。“荷兰有不少行业以低工资和高违规风险著称,比如运输业、肉类行业或物流行业。”

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