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年,欧洲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大多数欧盟国家仍未达到国际健康标准。
根据欧洲环境署(EEA)发布的一份新年度报告,只有四个欧盟国家符合欧盟标准。欧盟已对18个国家采取法律行动,并于上月对法国提起诉讼。
欧盟城市地区有四分之三的居民仍暴露于超标的空气污染中,超过欧盟限值4%。约有379,000人因暴露于细颗粒物(PM)过早死亡,54,000人因氮氧化物(NO2)死亡,另有19,000人因臭氧而死亡。
欧洲环境署称,欧盟从2008年至2018年空气质量显著提升,细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13%和54%。这期间,发电厂和工业部门大幅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但农业部门—主要是化肥和动物粪便产生的氨排放—减少较为缓慢。
该机构警告称,政府未能足够努力减少有毒排放源头。调查显示,农业和住宅取暖引起的有害排放下降速度不够快。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在2018年均超出建议限值,唯有爱沙尼亚、芬兰、冰岛和爱尔兰未超标。
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波兰、罗马尼亚和意大利均超标细颗粒物,这是最危险的空气污染形式之一。2018年,欧洲41个国家约有417,000人因此过早死亡。
比利时和荷兰于2019年4月初在截止日前提交了行动计划。意大利的计划在截止日期后仍处于“草案”状态,希腊、卢森堡和罗马尼亚则完全未提交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