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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业季节工“社会权利”地位呼吁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欧洲工会认为,季节性农林工的权利应依法纳入新的欧洲共同农业政策。

一份公开信呼吁在正在进行的新欧盟农业政策三方会谈中,确立派遣员工的“社会权利”。

这份公开信得到包括来自荷兰的CNV、FNV、绿色和平组织和国际特赦组织等逾300个国际及国内工会、工人组织和团结团体的广泛联盟签署。

呼吁中提到,去年年初爆发新冠疫情时,大批外籍临时工被禁止出行,但许多欧盟国家的农业却迫切需要临时劳动力。

将“社会权利”纳入共同农业政策的主张,可能成为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及27个农业部长三方会谈中新的难题。

许多政府对此持保留态度,指出(通常为外国)临时工的待遇和工资存在巨大差异,且差异不仅体现在国家之间,还体现在不同行业之间。

相反,工会认为,正是这些巨大差异构成了在欧盟层面制定相关规定的理由。欧洲议会最近通过了法定最低工资的规定,尽管欧盟各国则主张劳动条件、集体协议和工资等属于国家事务,不在欧盟权限范围内。

欧洲议会强烈支持将“社会条件性”纳入共同农业政策。相关条件涉及工作时间、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面向流动和迁移工人的住房条件。

2月17日公布的公开信建议,将共同农业政策第一支柱的直接支付与遵守劳动条件挂钩。虽然目前共同农业政策补贴已依环境标准、公共卫生和动物福利等挂钩,但工会权利和“社会权利”至今未纳入农业补贴发放条件。

签署者认为,欧洲农业部门的劳动条件是欧盟经济中“最具挑战性和不稳定性”的。他们还指出,劳动虐待和剥削现象普遍存在。

欧洲至少有一千万人在农业从业,主要是季节工、日工或身处其他不稳定身份,其中高达61.2%的农业工人为“非正规就业”状态。

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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