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三国的产品不符合这些标准,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同时破坏有机产品生产商的“公平竞争环境”。
鉴于欧洲有机产品需求不断增长,这一判决将影响全球有机贸易。同时,这也可能使第三国有机产品的进口变得更加复杂和昂贵。
案件焦点是一家德国香草公司Herbaria的投诉。该香草工厂声称其产品与一家美国公司的香草产品完全相同,而后者还加入了一些非有机成分。这些产品却获得了布鲁塞尔颁发的欧盟有机标签。
但是,法院指出,美国(以及其他一些非欧盟国家)与欧盟有 “等效性声明”。这意味着欧盟认可美国的劳动和生产标准与欧盟标准等同。这使得从美国进口的产品能够符合欧盟标准,并允许使用有机标识。
欧洲法院(EHvJ)在卢森堡的判决对替代产品使用欧盟有机标识设置了严格限制。其目的是向消费者保证产品确实符合欧盟对有机食品的严格要求。
法院的裁决几乎必然会影响国际有机产品贸易。该决定明确表示,出口商不能随意使用欧盟有机标识,即使其本国产品被称为有机产品。
这可能削弱相关国家的市场地位,因为欧盟标识在欧洲市场具有重要的营销价值。该标识是消费者购买有机产品时的重要信任符号,缺少该标识可能影响他们的购买决策。
此外,非欧盟企业如果想继续进入欧洲市场,必须调整其生产流程。近年来,欧盟贸易政策越来越多采用这种“镜像反应”策略,特别是在环境受威胁产品和商品的进口方面。布鲁塞尔通过此举试图防止欧盟生产商因欧洲环境和气候标准而在与非欧盟竞争者竞争时处于劣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