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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希望清洁的污水也能用于农业灌溉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欧盟各国环境部长希望削弱新的污水净化及防止水体污染指令的部分内容,并允许更多例外。同时,污水更好净化的义务应从2030年推迟到2035年实施。

这使环境部长们在许多方面大幅偏离了欧盟委员会的提案,以及欧洲议会希望加强的立场。

部长们希望,建设净化设施的义务不应适用于人口少于1250人的小村庄和地区。环境专员Virginius Siskevicius则希望更多地区被强制实行净化。

然而,部长们认为不应仅仅关注清洁水源的自然环境和环保利益,还应考虑公众健康。因此,新增了一个义务,要求欧盟各国需监测废水中的病原体、传染性细菌以及危险化学物质,这样其他专员也需对此进行审议。

此外,部长们建议,新近加入的欧盟成员国应能获得8至12年的延期,因为这些国家近年来已为执行欧盟指令做出了大量投资。

在未来二十年内,成员国必须确保对人口达到15万的大型设施实施所谓的三级处理(去除氮和磷)。对于净化废水被再利用于农业灌溉的情况,若不存在环境或健康风险,则可予以豁免。

环境专员Sinkevičius表示:“水是一种日益稀缺的宝贵资源。现有技术可以成功处理城市废水。”他认为这为农民利用回收水进行安全灌溉提供了诸多可能。

欧盟表示,每年有超过4万亿立方米的废水被净化,但其中只有2.4%经过足够的后续处理以用于农业。这也是布鲁塞尔希望加强标准的原因之一。

标签:
环境

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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