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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全球互联网巨头纳入欧洲竞争规则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Thomas Jensen在Unsplash上的照片图片: Unsplash

欧洲议会迈出了制定一项法律的第一步,该法律将限制谷歌和脸书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在欧盟国家的行为。

通过将它们在互联网上的活动定义为“市场”,这些企业将纳入欧盟竞争规则,从而成为商业游戏规则的一部分。

设立数字市场管理局(DMA)法律,旨在遏制具有“门卫”功能的大型科技公司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门卫是指像苹果、谷歌或亚马逊这样的大型在线公司,它们体量巨大,是通往大量用户的唯一“入口”。

欧盟委员会一年前提出了DMA草案,目前该法案已在斯特拉斯堡启动,并将在12月的全会上批准。周四,各国经济部长也将对DMA的修正案进行投票。

预计在未来半年内,在法国担任欧盟主席国期间,谈判将达成一致。法规预计于2023年生效。法国总统马克龙即将寻求连任,他一直积极主张通过欧洲立法限制互联网公司的无限权力。他也支持引入互联网利润税。

荷兰欧盟议员保罗·唐(工党)是这项新欧盟法律的谈判者之一。新规将设立十八项义务,以防止垄断形成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未遵守这些义务的互联网公司可能面临其年收入4%至10%的罚款,甚至可能被拆分。唐表示,脸书从未像现在这样对立法感到紧张。

绿党欧盟议员金·范·斯帕伦塔克回应称,“我们的社会对少数大型平台过于依赖。我们必须确保在线上有更多选择。我们目前为大型科技公司提出的规则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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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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