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向政治党派捐赠超过三千欧元的捐赠者,今后必须提供身份信息。这些信息将被存入由欧洲政治党派及欧洲政治基金会管理机构运营的在线数据库。该欧盟机构将公布这些信息和金额,人人皆可查阅谁向政治党派及其基金会捐赠了什么。
政治党派则须确认与之合作的非欧盟国家党派或组织认同欧洲价值观。欧洲政治党派及其基金会向国家党派和政治人物支付款项的禁令将继续有效。
新规明确了党派如何公开支持其所属党派和组织,并通过联合项目持续合作的方式。这终结了跨境合作多年存在的法律不确定性。
所谓的“共资比例”定为95%。此外,会议收入和出版物销售等自有收入被列为新的收入类别。对此设定了上限:党派不超过3%,基金会不超过5%。这既给予党派多元化收入的空间,也保障了监管的有效性。
荷兰欧盟议员、Volt党派成员Reinier van Landschot担任此次新规的影子报告员。他解释说:“多年来人们一直说布鲁塞尔应更贴近民众,但任何让欧洲政治党派在公共辩论中扮演更大角色的尝试,都被欧盟成员国有意识地阻挠。”
“我们应当拥有真正的欧洲民主:让欧洲人积极参与欧洲政治党派,从而使民众能够主动影响欧洲的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