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这一连带责任,欧洲议会制定了新的“适当尽职调查”指令。企业至少必须尽可能减少或制止对人权和环境的负面影响。在人权方面,涉及奴隶制、童工和劳动剥削等问题。环境方面,则包括污染、生物多样性流失和自然遗产保护等。
新规则适用于拥有超过1000名员工且全球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欧盟内外企业及其母公司。这些企业必须制定更加谨慎的政策并进行适当的投资。
此外,企业还必须制定过渡计划,使其商业模式符合《巴黎协定》,该协定规定地球气温最多只能上升两摄氏度,目标是将升温控制在约1.5摄氏度。
违反规定的企业可能面临处罚,例如公开曝光(“点名批评”)以及最高达全球营业额5%的罚款。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监管机构网络,以支持合作等工作。
荷兰议员拉拉·沃尔特斯(社会民主党)是该提案的共同起草人。沃尔特斯称,新法律是在多年艰难谈判后达成的来之不易的妥协。她为通过的指令感到自豪,认为这“是负责任企业行为的一个里程碑,也是朝着结束投机型企业对人类和地球剥削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