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来部分国家未能减少有害物质排放的情况下,欧洲委员会加大了施压力度。对于多国来说,问题不是小幅偏离,而是长期违反空气质量和排放的法定标准。
保加利亚、立陶宛、葡萄牙和瑞典等国未能履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义务。波兰在两个地区的氮氧化物浓度超标问题已经持续十多年,尽管欧洲有明确的限制。
委员会指出,相关国家政府采取的措施不足以迅速降低排放。警告已不再有效:布鲁塞尔现将有关国家提交欧盟法院,这是长期侵权程序中的最严厉步骤。
污染问题不仅存在于书面文件中——多个地区多年来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持续超标,可能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这些风险不会自行消失,且委员会认为国家延迟履责的时间过长。
相关法规并非新近出台。欧盟法律长期要求成员国降低有害物质排放,达到最低空气质量标准,同时规定成员国需及时将这些法规纳入国家立法,但并非所有国家均有按要求执行。
委员会诉诸法院表明拖延将不被接受。预计法律压力最终将迫使欧盟国家加强政策,从而降低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