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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接受更严格的粪肥法以应对硝酸盐污染

Iede de VriesIede de Vries

德国各联邦州经过极大犹豫同意了一项更严格的粪肥法律,以避免欧洲数百万欧元的罚款。因此,更多地区被认定为“硝酸盐污染区”,允许施肥的草地面积减少。

此外,各联邦州必须在一年内启用一个更为详尽的监测设备网络。

这一新的行政措施意味着“红色区域”面积几乎增加了一半,达到290万公顷农田。德国农业部长塞姆·厄兹德米尔(Cem Özdemir)和环境部长斯特菲·莱姆克(Steffi Lemke,绿党)与欧盟委员会达成了协议。布鲁塞尔已对柏林提起诉讼并胜诉,原因是德国没有采取措施应对地下水中硝酸盐污染浓度过高的问题。

欧洲气候、环境、公共卫生及农业专员明确告知德国,忽视、规避和逃避欧盟规定将不再被接受。如果德国各联邦州持续反对新规,布鲁塞尔将开始收取数百万罚款。德国自来水公司欢迎这一新的硝酸盐污染防控规定。

在荷兰,欧盟硝酸盐指令的执行不力同样饱受批评。多年来,荷兰获准施用更多天然粪肥,但布鲁塞尔计划终止这种许可。荷兰首相吕特在上周五部长理事会结束后表示,他预料荷兰将失去这项豁免权。“作为荷兰,我们也必须真正采取行动。我们不能指望自己会得到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待遇,”首相说道。

农业部长亨克·斯塔格豪尔和农业自然与食品质量部近几个月一直在布鲁塞尔幕后尝试重新获得豁免权或其他多年期解决方案。欧盟硝酸盐委员会迄今为止已否决荷兰提出的方案,理由是这些方案缺乏任何形式的约束力或法律强制力。

农业专员雅努斯·沃伊切霍夫斯基(Janus Wojciechowski)近日对记者重申,他认为荷兰在有限的空间内养殖了过多的牲畜。他表示,荷兰可以通过欧盟对动物福利的补贴来减少牲畜数量:“减少奶牛数量,扩大牛舍空间,增加生存空间,提升动物福利……”

本文由Iede de Vries撰写和发布。翻译内容由荷兰语原文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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