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因此将对脆弱地区的施肥行为实行更严格的限制。柏林希望借此避免欧盟实际征收数百万欧元罚款。农业部门必须对所有进入和离开企业的(土壤)物质进行更详尽的管理,同时将大规模开展地下水质量检测。
早在1991年,布鲁塞尔就在《硝酸盐指令》中规定,每升地下水中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50毫克。但德国数十年来一直规避这一指令。德国地下水测量网中,平均仍有四分之一的测点超过50毫克的限值。
直到2018年,欧洲司法法院判决德国必须减少肥料使用后,德国的肥料法才开始有所调整。
联邦部长Cem Özdemir上周五上午在柏林表示,长期而昂贵的与布鲁塞尔的硝酸盐争议产生了相反效果,职业群体与政界之间失去了许多信任——这一信任必须重建。
“我们现在强化‘污染者付费’原则:对过度施肥、危害环境者,将加大问责力度和追究。特别是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没人愿意支付欧盟天价罚款;我们更应将这些资金用来支持本国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