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欧盟首次在全境制定统一的反腐败刑事处罚规则。协议规定,所有国家将采用相同的定义来界定各种腐败形式。该规则同样适用于行贿、挪用公款及妨碍司法行为。协议还设定了最低刑罚标准;法官可以判处更高的刑罚。
欧洲议会和欧盟国家上一次在加强法治方面推动具体举措,还是数年前的事。起初,达成协议似乎不太可能。意大利政府对这项新的欧洲法律提出了强烈反对,并且一度获得其他国家的支持。
起初,欧洲议会希望在协议中纳入更多条款,但各国对此不予支持。然而,荷兰欧洲议会议员、民主66党/Renew成员加西亚·赫米达-范德瓦勒对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协议感到高兴。过去几个月里,她一直是该议题的首席谈判代表。
“至于为什么我们没有在犯罪打击方面走得更远,各国政府需要向本国民众进行解释,但总的来说,形势仍是半满的杯子。而就在几周前,好像连杯子都没有。”
该协议旨在促使所有欧盟国家以类似方式处理腐败案件。这一举措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各国之间差异过大,至今阻碍了有效执法。通过实现流程标准化,起诉将变得更加简单。
此次合作还将确保调查更加迅速且全面。通过更好地信息共享,可防止腐败案件在国与国之间停滞或拖延。
该协议目前为初步版本,尚需正式批准。这意味着只有在欧洲议会和欧盟国家最终通过后,这些规定才能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