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周四通过了新的立法,确保儿童在教育、医疗保健、监护权或继承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未来,欧盟国家仍可自行决定授予谁父母身份。例如,成员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承认代孕,但不得拒绝或阻挠承认其他欧盟国家的父母身份形式。
只有当某一国家认为某种父母身份形式与国家“公共秩序”不符时,才可以有严格定义的例外。这时必须事先审查,确保不存在对同性伴侣子女或“彩虹家庭”子女的变相歧视。
自由流动是欧盟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彩虹家庭却被剥夺了这一权利。欧洲法院多次裁定这构成歧视,欧盟国家不得再将儿童与其父母分离。对此,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承认彩虹家庭的立法建议。
目前,约有200万欧盟儿童面临其父母在其他成员国未被认可的风险。国家法律在父母身份承认方面仍往往优先于欧洲法律。早在2017年,欧洲议会就呼吁接受欧盟范围内的跨境收养。
基督教民主党(CDA)欧洲议会议员托因·曼德斯表示,人权始终优先。“每个人都可以并且应该选择自己的伴侣,但儿童不能选择父母。因此,欧盟维护儿童权利非常重要,”曼德斯说。
“有时,由于父母身份未被承认,儿童权利未被认可,父母不得不诉诸法庭,甚至欧洲法院。而且通常他们都会胜诉。但这个过程非常昂贵且耗时。因此,我们现在在全欧洲推动相互承认是非常好的。”绿党欧洲议会议员、欧洲议会LGBTI跨党小组主席金·范·斯帕伦塔克也对彩虹家庭这一利好消息表示满意。
基督教联盟(ChristenUnie)欧洲议会议员安雅·哈加认为,欧盟规定各成员国应如何看待家庭构成是不合适的。她因此认为家庭法应由国家层面管理才合理。“虽然欧盟委员会强调家庭法依然是成员国事务,但我预见通过推行欧洲父母身份证书,将为强制接受代孕或多元父母等议题打开大门。”
基督教改革党(SGP)议员贝尔特-扬·鲁森表示:“我们对这项条例表示极大担忧。这将导致代孕等恶劣做法不得不在所有成员国获得承认。”欧洲议会经过此次磋商后,所有欧盟政府将以一致同意方式决定新规则的最终版本。保守派政府,例如匈牙利,可能会阻挠该方案的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