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各国政府将获得更多权力,排除或不利对待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投标。在此过程中,将考虑相关国家对欧洲企业是否提供了同等待遇,允许其参与公共招标。这使得互惠进入彼此市场变得更加重要。
暂时不会有强制只采购欧洲产品的普遍要求。当前提出的改革为政府采购和招标提供了更多优先考虑欧洲供应商的选项,但并未要求所有招标必须由欧盟企业中标。新欧盟法规目前仅适用于大型行业,而非所有琐碎采购。
减少依赖
欧盟委员会还希望降低对欧洲以外供应商的战略依赖。因此,政府采购的评估不仅依据直接成本,还可用于减少对外国供应商过度依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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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在授标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应再那么突出。各国政府必须更加重视质量及其他条件。普通招标中,质量权重最低应为30%。劳动密集型招标最低权重则为50%。
原产地
同时,可强化考虑可持续性以及供应链的可靠性和原产地。新规则未直接将中国作为目标,但中国在廉价报价、补贴以及在欧洲市场的外国竞争问题中扮演重要角色。
工业专员斯特凡·塞朱尔内认为招标是战略性工具。其他大型经济体也利用政府支出支持本国经济和工业。委 员会认为欧洲必须具备更好应对能力。
更简化
改革还将大幅简化欧洲招标规则。现有三项独立指令将合并为一项直接适用的欧洲条例。这将缩小各国体系间差异,减少企业行政负担。
欧洲招标市场约占欧洲联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5%,年规模约为25亿至26亿欧元。该提案需获得欧洲议会及欧盟成员国批准,谈判过程中可能还会作出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