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报告的批准需要达成一项合格多数:至少15个欧盟国家且这些国家人口总和占欧盟65%以上必须同意。然而,由于各国在庇护申请者的重新分配及财政贡献金额上意见分歧,这一政治算计变得复杂。
新法规规定,庇护申请可在欧盟以外的欧盟办事处提交,庇护申请人在等待申请结果期间可暂时安置在欧盟边界外的收容中心。意大利去年曾尝试自行实施此举,但这与现行欧盟规定相抵触,被欧盟法院推翻。
这一拖延引发了欧洲议会的批评。作为移民公约首席谈判代表的欧洲议会议员比尔吉特·西佩尔(Birgit Sippel)要求欧盟委员会对错过的截止时间作出解释。她敦促召开公民自由委员会紧急会议,讨论可能延期的影响。
欧盟成员国间的紧张局势也在加剧。波兰和匈牙利反对强制性团结机制,而比利时宣布将不接收新的庇护申请者,仅提供财政支持。
委员会的报告将确定哪些欧盟国家面临移民压力,以及需“重新安置”多少庇护申请者。欧盟的分析基于庇护申请数量、授予身份的情况及可用收容能力。
各国可选择贡献方式:从负担过重国家重新安置庇护申请者,为未重新安置人员支付每人2万欧元,或分摊运营支持费用,例如收容中心建设或行政处理费用。这些条款载于2024年通过的移民与庇护公约中。
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新的七个所谓“安全国家”清单:科索沃、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埃及、印度、摩洛哥和突尼斯。因此,来自这些国家的庇护申请可更快被拒绝,并可能被遣返回上述国家。
人权组织对此清单强烈批评。诸如EuroMed Rights等团体认为,突尼斯、埃及及摩洛哥等国存在严重的人权侵犯,绝非安全国家。然而,欧盟委员会坚持认为,该清单不限制庇护申请者权利,且对于构建统一的欧洲体系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