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来自欧盟南部国家的渔民每年最多可在佛得角领海捕捞七千吨金枪鱼及相关鱼种。涉及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56艘渔船。作为交换,欧盟每年至少拨款78万欧元,其中35万欧元用于捕鱼权,43万欧元用于佛得角的渔业政策及“蓝色经济”发展。
捕鱼权费由船东支付,每年可高达近六吨。此外,该协议还协助渔业监管以及打击非法、不规范捕鱼。协议中包括船只监管规定。
荷兰欧洲议会议员、影子报告员安雅·哈泽坎普(PvdD)批评该协定,称其为“掠夺性协议”。她表示:“该地区几乎所有鱼种均被充分或过度捕捞。几十年来,佛得角水域鱼类因过度捕捞大幅减少。这类协议是极其糟糕的做法。”
哈泽坎普说:“当地佛得角渔民使用三至八米的小船捕鱼,而欧盟派遣大型工业渔船捕获数百万公斤鱼类,从而掏空了西非水域。”这位荷兰议员还指出,捕捞对象还包括脆弱的鲨鱼和金枪鱼种类。
佛得角是位于非洲西海岸的一个群岛,1970年代中期自葡萄牙独立。部分佛得角人以渔业为生。与欧盟的首份协议始于1990年。本次延长的协议是欧盟与多个西非沿海国家(如摩洛哥、毛里塔尼亚和几内亚比绍)协议网络的一部分。

